關於「教會」的真理
弗3:10~11 為要藉著召會,使諸天界裡執政的、掌權的,現今得知神萬般的智慧,這是照著祂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所立的永遠定旨;
為甚麼我們稱自己為「在安那翰的教會」、「在杭廷頓灘的教會」、或「在洛杉磯的教會」?很多基督徒在此事上對我們完全誤解,甚至指控我們「極度自大」,認為「只有我們才是教會」。對於此點誤解,我們有以下解釋:
在已過永遠裏,在神心裏有一個「永遠的旨意」;而完成這旨意的憑藉,就是我們所稱的「教會」(弗三10-11)。因此「教會」這名,乃是出自於神的心。當主在馬太十六章十八節說:「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…」時,將「教會」這一個稱謂,賜給了同樣的奇妙實體。啟示錄二、三章中,聖靈也一再地被揭示為:對眾「教會」所說的話。此外,這個獨一的名詞─「教會」(或眾教會),也在行傳的記載和使徒的著作中反覆出現。在此稱謂之上,並沒有任何的形容詞,來解釋這是何種教會。聖經中唯一的教會,就是「教會」。
雖然此一神所計劃、主所講論、那靈所述、使徒言及的單純稱謂,已被持續的誤解和濫用;我們仍願回歸聖經,照著三一神和使徒們對我們的稱呼─「教會」,來稱呼我們自己。哪個教會?─「那教會」。但這並不表示除了我們,其他人都不算為教會的一份子。一切蒙寶血所洗淨、重生之神的兒女,都在其中有分。他們乃是「生」入教會。但大部分人卻未以「教會」聚集,反而落入分裂和混亂的光景。他們在「教會」前面冠上浸信、長老、五旬節等等許多形容詞,這樣的聚集使教會分裂,也是信徒彼此分開。將教會稱為「團契」或「中心」,亦是偏離目標。今天神盼望祂的子民,棄絕一切分裂的名稱和立場,僅僅與其所在地的基督徒作為教會而聚集。這就是聖經所啟示給我們的。...... 延伸閱讀